局属各单位、老龄办、机关各处室(局):
何斌等同志试用期满,经考核试用合格。局党委决定:
何斌同志任市精神病院副院长、支部委员;
熊文华同志任市精神病院总务科科长;
冯玫同志任市精神病院财务科科长;
袁承英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主任;
王洁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科科长;
梁英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业务科科长。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9月16日起算。
2014年10月27日
局属各单位、老龄办、机关各处室(局):
何斌等同志试用期满,经考核试用合格。局党委决定:
何斌同志任市精神病院副院长、支部委员;
熊文华同志任市精神病院总务科科长;
冯玫同志任市精神病院财务科科长;
袁承英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主任;
王洁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科科长;
梁英同志任市社会福利院业务科科长。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9月16日起算。
2014年10月27日